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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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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309号提案的答复(B)
许尚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筹措大学生专项创业基金,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认真落实税收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配合组织了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共帮助了987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完成全年任务(700名)的141%。在创业倍增效应的带动下,201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3.8万人)的初次就业签约率为85%,高于2009年同期的84%和全国平均水平。
    一、关于设立大学生专项创业基金问题。2010年,我省共安排15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创业培训、开业补贴及创建工作开展等工作,为顺利开展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高创业基金额度、扩大基金使用范围等事宜,切实为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证。
    二、关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问题。2010年,我厅不断加大面向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力度,为2500名大学生提供了创业培训。针对我省缺乏创业培训教师等问题,我厅已会同有关院校着力培养建设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创业教师队伍,同时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班、创业咨询会等,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关于减免税收帮助毕业生创业问题。2010年,我厅会同省地税局和省财政厅下发了减免税收扶持毕业生创业的文件,规定对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让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关于减免税收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工作。
    四、关于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问题。我厅已于2009年会同省财政厅下发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0多万元,切实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使更多的创业大学生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自主创业。
    五、关于举办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问题。2010年,为了给大学生创业搭建平台,我省举办了海南省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全省有3000多名大学生,近千支创业团队参加比赛。在参赛的创业项目里,有很多创业项目都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2011年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团省委,继续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争取将活动做实、做细、做出特色,进一步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观念和意识,提供大学生创业能力,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刘小俊
    电话:65200865;传真:6534200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