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制止基层土地违法问题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1-05-04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国土厅 | 2011年10月28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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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基层土地违法问题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 卢宁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制止基层土地违法问题的建议》(第022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打击土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打击土地违法力度,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公安、检察、司法、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清理囤积圈占土地和严厉查处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多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2010年1月21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琼府〔2010〕6号),确定了我省土地执法实行属地管理和共同责任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土地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国土、建设、规划、公安、监察等各有关单位共同承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4号),我厅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并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有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2010年,我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16宗,涉及违法用地面积998.57公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2宗,处罚款共计8256.72万元。拆除构建物面积55.83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5.8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面积89.81公顷(其中耕地8.66公顷)。在违法案件查处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10人,已作出刑事处罚的3人。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多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和共同责任制度,通过党委政府牵头,以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为主要力量,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关于公开从严查处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问题 当前,全社会非常关注土地违规案件,国土资源部门也采取积极措施,遏制土地违规案件发生。2011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国土资厅发〔2011〕4号)和《关于建立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上报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58号)。我厅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对影响大、查处难和违法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组织力量重点督办,督促全面完成整改查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案情重大、典型的违法案件,在查处结案后,主动公开通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震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完善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法律法规的、在全省范围内影响大、查处难和违法情况严重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查处到位。 三、关于加强土地法律宣传,增强基层镇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积极开展土地法律宣传活动,按照《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海南省“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及《海南省“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日等主题纪念日,通过省、市、县领导电视讲话,摄制宣传片,在《海南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专题文章,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宣传车上街,编制印刷普法学习宣传书籍,在城市街道、农村、厂矿等地设置法律咨询点、网络上开辟专栏网页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土地法律进乡村、法律到农家的活动,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用地观念,增加农民法律意识,扭转农村建设用地“有法不依”的状况。 感谢您对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 联 系 人:卢勇辉 电话:65236102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