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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保护城市绿化和创建生态城市,建设最新最美海口的若干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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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城市绿化和创建生态城市,建设最新最美海口的若干建议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四次会议
    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
   
    刘丹委员:
    您《关于保护城市绿化和创建生态城市,建设最新最美海口的若干建议》的提案(第031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把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工作列入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同步编制,实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施行为契机,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原则,坚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遮荫乔木为主体、乡土树种优先、形成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突出热带滨海城市特色,大力推广节水节能新技术,构建低碳、节约型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园林绿化三项指标明显提高。2006年至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由35.5%提高到37.5%,绿化覆盖率由39.5%提高到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8.18提高到12平方米,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园林绿化规划制定的各项发展目标。下一阶段,我市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大滨江西带状公园、红城湖公园等一批公园的新建改建工作;建设一批街心街边小游园,力争做到主要街区每300-500米有一块公共绿地;注重与环境相协调,做好道路绿化的改造,多选用热带特色植物树种、乡土树种;依托优美的自然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实现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新跨越。
    二、关于加强爱绿护绿宣传教育
    近年来,为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坚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三手齐抓”,即一手抓园林绿化建设,一手抓园林绿化法制建设,一手抓园林绿化宣传。把绿化宣传教育作为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工作来抓。每年都组织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园管理机构等在公园、商业广场、居住区、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各种形式的绿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园林绿化法规知识、宣传义务植树的伟大意义;今年,市绿委办还联合团市委组织各大中院校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开展绿化法规宣传,绿地保洁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万余份;同时,通过组织广大机关干部、驻市部队官兵、在校师生、企业职工和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树木认养、绿地认建等,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绿化、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了广大群众爱绿护绿的意识,增强了责任感,使其牢固树立“椰城是我家,绿化靠大家”的责任和意识,自觉参与到爱绿护绿的队伍中来,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可持续发展、实施生态城市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下一阶段,我市将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强绿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绿化意识。
    三、关于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建设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从1994年十一届市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海口市城市绿化条例》(2010年修订为《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至今,我市先后出台了《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完成起草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有《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还有《海口市公园绿地管理办法》、《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此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还结合我市园林绿化的业务工作制定了各种业务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保护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园林绿化法制化、制度化程度明显增强,较好地维护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我市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和监督管理,健全的园林绿化法制体系,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关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为确保行人安全,避免道路绿化被行人横跨造成破坏,解决龙昆南路交通因行人过街影响道路机动车通行能力的问题,今年,我市计划在龙昆南路路段建设3 座人行天桥。我市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快实施上述人行天桥的建设,届时,该道路上的交通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道路绿化带的完整性也将得到有效保护。
    五、关于查处教育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和保障车辆安全畅通的主要措施
    针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的问题,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加强市区道路交通隔离栏的建设。目前,市区已设置隔离栏8.3万多米,有效防止了行人横穿马路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行人横穿马路的查处力度,开展以查处行人交通违法等为内容的“八类”整治行动。2010年共查处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35484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展出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有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文明交通意识,确保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10年,我市共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万份。下一阶段,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大对行人和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等违章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增设安全隔离护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车辆安全畅通。
    专此回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园林局,市委宣传部,
    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