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解决棋子湾开发遗留问题,改善昌江投资环境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2年1月12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解决棋子湾开发遗留问题,改善昌江投资环境的建议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答复
   
    廖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棋子湾开发遗留问题,改善昌江投资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案件有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2001年5月31日,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昌化镇镇政府签订《协议书》,约定昌化镇镇政府同意出让位于昌化镇棋子湾50亩土地给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开发棋子湾渡假休闲旅游项目使用,同时对土地使用年限、地价款、土地使用条件等做了初步约定。该地《协议书》签订后,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宗地上开始建设吧台、宿舍、仓库等设施,并于2001年6月开始营业。
    2001年6月3日,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昌江县人民政府府提交《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申请书》,向政府申请《协议书》中50亩土地使用权并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
    2001年7月3日,原昌江县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批复《海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该50亩土地选址意见。用地选址在棋子湾、大角、小角、西海岸和白沙岭,权属为国有,用途为林地、荒地和公共海滩。
    2001年7月10日,昌江县计划局以《关于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棋子湾旅游项目的批复》批准立项。同日,原昌江县建环局在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上签章同意项目报建。
    2001年8月13日,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昌江县林业局签订植树造林的《协议书》,约定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在棋子湾沿海沙滩、荒地和部分林地种植椰子树,并进行经营管理,取得收益的权利,种植范围北起海岸线60米,南北宽135米,西起棋子蓝入口,东至马府包海滩,东西长1500米,面积300亩。
    2001年11月27日,昌江县建环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为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理50亩规划土地用地手续。
    2002年7月14日,昌江县政府下达《关于撤出“军事活动用地”的通知》(昌府[2002]46号),要求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5日前从棋子湾被军事借用区域内全部撤出。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撤离。其在该宗地上的有关建筑物也被拆除。同年,部队活动结束后从该宗地上撤离,遂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新进场,并在该宗地上重新搭建人员宿舍等设施。
    2010年2月及12月,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提交《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要求按照原《协议书》有关内容为其办理50亩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12月,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作出《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的复函》,对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2011年3月,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县政府及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的复函》,并要求昌江县政府为其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向海南省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目前法院正在审理当中,尚未作出判决。同时,县委县政府及受案法院均在积极协调处理该案件,需要我厅予以支持配合的,我厅积极予以支持配合。我厅也将继续追踪该案件的办理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省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向玲
    联系电话:65236049
    抄 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