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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将农村拦河坝水利工程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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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农村拦河坝水利工程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401号提案的答复(C)
   
    陈少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拦河坝水利工程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白沙县位于海南省中部偏西,是南渡江、珠碧江、石碌河三大河流的发源地。处在松涛水库的上游,境内山峦连绵起伏,土地多为高山、丘陵和沟壑,地形起伏大,旱涝灾害频繁。发展农业生产,农村拦河坝水利工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该县有农村拦河坝水利工程144宗,其中有50宗建于上世纪60年代,44宗建于70年代,35宗建于80年代,15宗建于90年代。受限于当时的经济和技术等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配套不完善,管理运行不到位,管理经费不足等原因,大部分工程老化损害严重,形成“后天失调”,致使工程效益衰减。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将农村小型拦河坝和渠系建设工程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所不妥。建议将渠系建设和节水配套改造可以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由省农综办负责;建议农村小型拦河坝可以列入我厅农村水利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内容。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水务厅规计处、李根、65356664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