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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要求解决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桥梁建设资金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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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
A
    陈少雄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桥梁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一五”期,国家主要解决行政村通畅问题。经过五年的努力,我省已实现了行政村通畅的目标,但由于资金紧缺等原因,建设标准较低,部分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的投资重点是国省干线改造,在优先完成国省干线危桥改造任务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目标。“十二五”前三年,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国省干线上的现有中桥及以上危桥、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的危桥改造;后两年重点支持县乡公路上其他危桥的改造,兼顾国省干线新增危桥的改造,小桥及村道危桥改造由各地自行解决。为了解决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危桥改造问题,我省计划按1万元/延米的标准对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建设进行补助。
    请你们与白沙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根据建设规模对农村公路危桥进行分类,并将改造项目上报省公路主管部门。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对于不能满足国家重点补助要求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请你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县财政、扶贫、民宗等部门沟通,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邢欣欣 65220315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