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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整治非机动车和小型机动车违规违章行为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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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11号提案的答复
王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非机动车和小型机动车违规违章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是长期困扰我们交通管理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海南省人均汽车拥有量猛增,道路的交通压力与日俱增,但相当一部分市民首选仍然是非机动车,这是海南人出行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交通方式。做好非机动车的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境地。从主观、客观及管理等方面来看,交通违法主要原因如下:
    一、过急心理。路面执勤民警在询问非机动车驾驶人为什么要闯红灯时,大部分人回答是“赶时间”。由于海南炎热天气时间较长,在一些车流量大、红灯设置时间较长的路口或者距离人行横道较远的路段,交通参与人在等候(或者行走)一段时间(路程)后,易产生烦躁心理,容易发生闯红灯跨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或在车流中穿行。
    二、随众心理。当一个路口有多个人在等红灯时,如果有一个人带头闯红灯,另外一部分人也会跟随闯红灯。
    三、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一两次交通违法不会引发交通事故,长此以往,产生侥幸没有发生事故的盲目自信。
    四、斑马线、天桥等过街设施设置不合理。绝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知道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但是,当人行横道、天桥、过街隧道等供非机动车安全横过马路的安全设施、斑马线的间隔距离超过300米的常规距离时,非机动车在权衡自身便利与繁琐的公共秩序后,便会心存侥幸地选择便利的方式,不得不舍远求近乱穿马路。
    五、一些路口红绿灯配时不合理。据一些市民反映,目前海口部分灯控路口供非机动车绿灯设计时间过短,一般非机动车在斑马线通常走到3/4的位置红灯就亮了,于是不得已闯红灯。
    六、执法处罚难。这是在各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的处罚额度,但执勤民警对违法的非机动车实施处罚仍然十分困难。民警在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时,遇到拒不交纳罚款或者谎称身上没带钱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执法难,对骑非机动车的当事人暂扣车辆、实施教育起不到惩罚和震慑作用。
    遏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期系统工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共同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2010年,省公安厅联合省文明委制定了《海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省文明委名义下发各市县组织实施,在全省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宣传的工作格局;联合海南广播电视台开展了“文明出行,做文明有礼海南人”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和签名承诺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学生、公交车驾驶人等开展文明交通体验活动;聘请了省电视台著名主持人为文明交通形象大使,文明交通行动正在深入人心;扩大交通宣传阵地,完成了高速公路、国道沿线服务区、主要城区路口、车站、码头、车管所、违法行为处理窗口、交通管理服务站等场所的宣传阵地建设,设计制作了安全出行提示卡、招贴画、警示教育片。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投入宣传经费1600余万元,印制各类宣传资料900余万份,形成了“处处有宣传,宣传有声势,安全入人心”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动了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化,进一步提高了民众的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二是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打造非机动车守法交通环境。据有关资料显示:非机动车绕道横过马路的最大忍耐距离为300米,因而,建议规划、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加大投入,在非机动车交通流量达到国家标准的路口、路段建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增加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在主干道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路口设置行人信号控制灯,在机动车道较宽的路段、路口设置行人二次过街设施等,从根本上解决非机动车过街与城市干道车辆快速通行的矛盾,并配套完善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减少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机会,确保这类“弱势群体”的交通安全。
    三是合理配置交通信号灯时间。道路交通设施部门在配置人行横道的信号灯时间时,充分考虑道路的宽度及交通流等情况,在非机动车交通流较大的路口适当延长其通行的绿灯时间,确保非机动车过街安全。
    四是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引发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将通过加大执法、加大宣传来曝光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处罚案例,形成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予以抨击的社会氛围,达到大家以此为耻,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目的。
    五是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近年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统筹规划城市道路,发掘道路资源,划设电动车专用车道,尽量满足电动车交通需求,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此项工作在海口市正在抓紧落实。
    总之,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仅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城市文明的一大顽疾,因而,遏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单是交警部门的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对非机动车自身来说,更应该充分认识到侥幸、盲目、随意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人身伤害,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给我们的和谐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您提到的将运营摩托车纳入市政交通管理体系,发放营运执照,目前不可行,一是摩托车运营安全系数差,安全没有保障;二是扰乱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和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三是摩托车载客运营一直是全国各个城市严厉禁止的行为,其合法化有悖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趋势。
    感谢您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支持我们,给我们提出更多合理的建议。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