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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琼州学院基础上筹建三亚大学纳入规划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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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琼州学院基础上筹建三亚大学纳入规划的建议
符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琼州学院基础上筹建三亚大学纳入规划的建议”(第04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琼州学院基础上筹建三亚大学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教育部2006年颁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要求:在办学规模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在学科与专业上,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在教学与科研水平上,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须达到以下标准: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目前,琼州学院刚刚升格为本科学校,还没有完成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也不是硕士点建设单位,尚不具备教育部要求的大学设置条件。
    对此,我厅将积极引导琼州学院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争取使琼州学院的办学水平早日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大学设置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