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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对我省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处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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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处理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04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04号党派团体提案《关于对我省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立法,加快制定我省餐厨垃圾管理和处理条例和法规的问题
    餐厨垃圾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2007年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规定“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我省2004年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时也提出了对“城市生活垃圾推行袋装分类收集,实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治理,搞好综合利用。”三亚市作为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城市,已草拟了《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三亚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方案》。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北京、上海、深圳、银川等大中城市颁布并实施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我厅将积极配合我省餐厨垃圾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通过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制定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强制回收,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准入制及收集运输体等问题
    餐厨垃圾含水量、有机物含量、油脂含量及盐分含量高,营养元素丰富,回收利用价值很大。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城市的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的收集管理较为困难。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三亚市作为入选国家的初选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已完成了《三亚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通过评审并已上报国家。未来几年,三亚市将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力争形成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畅通、有序的收运系统。同时,三亚市政府也将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投入力度,加紧建设垃圾焚烧厂等分类收集终端处理设施,引进国外先进的垃圾回收技术和设备,真正实现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减量化。
    三、关于餐厨垃圾的资源利用的问题
    餐厨垃圾极易被微生物降解,主要处理方法为生物降解法。这种处理方法不仅对环境的影响小,而且可以回收能源及产生对环境有益的二次产物。我省正在推广使用的生物柴油,就可以利用泔水油提炼生产。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都在进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尝试。经过探索,初步形了宁波模式、上海模式、西宁模式等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模式。由于餐厨垃圾处置是一个涉及民生的公益项目,几种模式虽然具体运作方式不尽相同,但都由政府主导进行。
    目前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的难题主要有两点。一是现有的生物处理技术会因氨基酸等有机物的分解而产生臭味。如何高效、经济的解决除臭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二是餐厨垃圾中的高盐分会影响堆肥品质。高盐分的堆肥产品将抑制植物的生长,如果长期使用还会导致土壤的盐碱化。因此利用餐厨垃圾进行堆肥还需要对降低盐分含量及其对植物的影响做进一步研究。
    四、关于餐厨垃圾的市场化运作的问题
    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由于直接涉及到餐饮企业的经济利益,且涉及多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要想科学、经济地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先制定政策法规与标准、明确管理机构与职责、制定管理措施和鼓励政策与准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等。我们将通过三亚市的试点工作积极推动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我省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职能归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如需了解更多的情况,可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咨询。
    感谢您委员会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餐厨垃圾,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也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我省餐厨垃圾的主管部门反映,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我省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处
    联 系 人:伍晓红 电话:65236076
    抄 送:省政协督察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