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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为民修路办实事的呼吁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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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民修路办实事的呼吁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四次会议
    第0103号提案的答复
   
    章汝先委员:
    您《关于为民修路办实事的呼吁》(第010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市发改委与美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海甸岛福安路是连接海甸五东路与海甸四东路的一条支路,全长662米,该路段尚有约370米土路,排水设施尚未修建,雨天积水严重,给周边群众居民出行造成不便。
    为妥善解决该路建设问题,已委托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662米长,12米宽路幅实施代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和绿化等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开展规划报建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
    专此回复。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美兰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