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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发展海南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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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海南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的建议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海南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中提到我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及农产品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农产品营销工作具有很好的倡导意义。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省级大型农产品(农资)综合交易市场为中心,以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网络的产地批发市场体系。以新建成的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为依托,联结各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产地市场网络;以“海南大型农产品(农资)综合交易市场”为中心,联结全国各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结海南驻各大城市农产品流通办事处,联结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海南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海南农产品销售专区,形成相应的销地批发市场体系。

二、积极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进行农产品流通理念创新。农产品市场流通存在独特的“利益变异”现象,有过多的中介机构,分享着过多过大的农产品流通利益,损害着农民的利益,既不利于农民增收,也不利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要尽快切掉其中不合理的价值链条,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物流管理,形成有海南特色的农业“小生产大流通”与“大生产大流通”并存的管理模式。构建农批对接、农产品对接和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式,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流通全球化与本土化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实现农产品流通高科技与高效率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逐步推进我省产品流通现代化,走出一条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与流通协调发展道路。

三、把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作为构建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生力军。帮助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营销体系,发挥品牌效益。完善市场营销体系,掌握市场信息,拓展农产品销路。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统一包装,统一注册商标,统一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等质量认定认证,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培养合作社遵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在海南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展厅,宣传推介优势农产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大中城市建立产品直销窗口和连锁直销店,积极开展与超市对接业务,拓展营销市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较高知名度的示范典型,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斯会,653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