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1年7月29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单位的《关于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相关部门要做好全省乡村旅游规划,实施差异发展。各地都要针对自身环境地域情况,编制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并纳入各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总体规划中”的建议,我委已经完成乡村旅游的专项研究,正在进行《海南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前期准备。
    二、关于“各级政府应该切实将国家扶持“三农”政策直接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在税费、信贷、营销、土地等方面,出台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政策,各级财政要把乡村旅游列入相关项目投资计划”的建议,我委支持并将推动该项建议的实施。
    三、关于“建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基础设施、资源环境保护,对全省乡村旅游市场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的建议,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建立,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进行资金支持。
    四、关于“在乡村旅游合作开发中,要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杜绝只要资源不要农民的行为,要通过农民入股或引导农民组成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经营联合体等形式,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得到实惠”的建议,我委认为发展乡村旅游业应坚持以农为本,以农民作为受益主体。在充分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和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农民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乡村旅游,扶持成立专业的乡村旅游公司,实施景区带动、“公司+农户”、“公司+旅游点”等模式,整合分散的乡村旅游点,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形成“政府引导,需求拉动,政策推动,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格局,加快我省乡村旅游的发展。我委正在进行这方面工作的推进,提出“大区小镇”发展模式,并加紧试验。
    五、关于“要根据乡村旅游地域差异大,特色不同,类型丰富、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的雷同与设施的重复建设,体现乡村旅游的多样化服务功能,积极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推动乡村旅游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建议,我委将通过积极参与省农经办组织的乡村旅游调研活动,对不同地区的乡村旅游进行分类指导,依据不同特色进行品牌打造。
    六、关于“出台海南乡村旅游地方标准,建立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统一标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改善乡村旅游产品品质,出台统一的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的建议,我委将着力推进乡村旅游相关标准的尽快出台,以对我省乡村旅游的规范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导,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七、关于“加强对各地乡村旅游理念的宣传,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一些类似于导游人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当地人,适当推广学习一下简单普通话、外语,提高接待档次,吸引国外游客”的建议,我委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农民发挥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应注重对农民进行相关的培训,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培训,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乡土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另一方面,选聘高校旅游专业毕业生到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农村工作,选派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优秀青年干部到旅游村寨挂职,选拔农村优秀青年到旅游院校学习等形式,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使我省的乡村旅游发展也尽快融入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环境中。
    随着我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推进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合我省乡村旅游发展中极为鲜明的热带农业风光特色,必将为我省乡村旅游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委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协作积极推动特色乡村旅游的发展,将海南乡村旅游区发展成为国内外游客和本省居民回归田园生活、体验热带观光农业、休闲度假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使其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新的旅游亮点和品牌。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业的支持和关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 张文娟 联系电话:65200076
    抄 送: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