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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积极申报海南省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省致公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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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琼土环资函〔2004〕192号 B
   
    对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海南省致公党:
    您党提出的关于“积极申报海南省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地质遗迹资源丰富。有火山活动、构造剥蚀、海蚀、岩溶、陨石坑、热矿泉等六类地质遗迹资源。目前,已建立以地质遗迹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有9处,面积2071公顷;地质公园1处,面积108平方公里。我省有一部分地质遗迹资源已作为旅游景点得到开发利用,尚有部分地质遗迹资源有待于评价和开发利用。
    2000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建立工作。为了做好我省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并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申报建立地质公园的具体要求,我厅制订了我省地质公园的申报评审建立等工作的规程,并部署了我省地质公园申报建立的具体工作。
    按照各级别地质公园批准建立的具体要求,我厅选择海口石山火山群作为地质公园申报建立的突破口,经过督促指导原琼山市人民政府府确定公园开发业主、落实资金编制地质公园申报材料,2002年5月,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的基础上,我厅批准建立了我省第一个省级地质公园--海南石山火山群省级地质公园。并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建立海南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2002年,国土资源部暂停审批国家地质公园。2003年11月,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国家地质公园专家评审会,我省海南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通过了专家评审。2004年1月,国土资源部以《关于批准河南王屋山等41处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6号)批准我省海口石山火山群地质公园为国家地质公园。至此,我省有了第一个国家地质公园。目前,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按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有关要求正在建设之中。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对于促进琼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改变“南重北轻”旅游格局,提高海口的旅游品位,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南岛地处一个独特的地质单元,具有丰富的地质遗迹资源,地质遗迹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大。2003年我厅开展了《海南岛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对全岛地质遗迹资源进行全面调查评价,摸清地质遗迹资源的底数,为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地质遗迹提供基础资料。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中,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和我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及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效应作用,我省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地质公园的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储量处 吴坤汉
    关系电话:6537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