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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设立专职、兼职心理教师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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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设立专职、兼职心理教师的建议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设立专职、兼职心理教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各市县和学校不断重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在逐步扩大。相当一部分学校以德育工作者作为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部分先进学校如海南中学、海口一中、海南侨中、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等学校已配备了专职教师,正常开设了心理活动课。今后我厅一是加强对兼职心理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并开展资格认证,使其具备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二是督促各市县和中小学校努力配备专职教师,并正常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三是今年准备出台《关于加强海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全面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特别是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来抓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