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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老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制度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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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B)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您们《关于建立老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关于建立老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制度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值得重视。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老龄工作也将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截止2010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113.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1%,88.89%的市县人口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省统计局预测,“十二五”期间, 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加速增长,到2015年,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1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66%,全省将进入高龄化社会。与“十一五”期间相比,我省老龄化、高龄化程度日益加重,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大幅增加,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将更加突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必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始终强调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构建和谐海南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最近,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同志批示组织专家学者对全省老年事业资源需求和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谋划加快发展海南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大计。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对我省“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编制了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纳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下一步,全省老龄工作将严格执行《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按照民政部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公寓、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露天健身中心等,满足老人医疗、保健、娱乐、交流、生活照料等各方面的需求。到2015年末,城市街道、社区力争全部建有养老服务中心,农村40%的社区(村)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设施或站(点),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最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计划下拨1600万元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我省已上报在海口、文昌、万宁和澄迈等市县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工作,相信通过试点探索,必将推进全省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感谢您们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民政厅谢池春、0898-6522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