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加强规范海南房地产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1年7月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加强规范海南房地产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A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
   
    周福林委员:
    您在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0014号“加强规范海南房地产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厅一直以来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并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自2010年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我厅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1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市、县住建局(房管局)尽快会同当地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规范整顿工作,重点对已批准预售项目和未达到预售许可擅自销售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查。经检查,海口发现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商品房;6家开发企业未及时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登记;8家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9家经纪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未及时备案。根据检查结果,对3家企业和1家经纪机构作出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他14家开发企业和8家经纪机构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1年1月30日至2月3日,三亚市住建局会同监察、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及中介机构、外市(县)在三亚设点的售楼接待中心进行检查,共检查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中介机构共31家;外市(县)售楼接待中心9家。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开发经营资质,项目建设规划报建情况,商品房预售情况,明码标价情况,是否存在捂盘、囤积房源、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情况。从检查情况看,三亚房地产市场整体情况较好,虽然有个别企业存在未批预售收订金、诚意金的情况,但检查后都能及时整改。
    二、加强商品住房交易监管,抑制炒房行为。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除特殊情形外,严禁办理房屋转让和更名手续。
    三、加强商品住房价格行为监管。规定批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后10日内,应一次性对外公布全部房源和每套商品住房的房价。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波动的监测预警,适时通过价格网络公布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状况,积极引导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各市县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所有企业必须进入该系统,同时进入海南省房地产展销网进行展销,并通过系统及时掌握全省各市县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销售、价格等情况,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对可预售房源情况进行定期公布,提高商品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科技
   
    联系人:赵文川
    电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