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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城中村建设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4-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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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中村建设管理的建议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符贻智委员:
    您于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的第0007号《关于加强“城中村”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做好“城中村”改造和管理的意义重大。提案对目前城中村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做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关于城中村建设滞后、乱搭乱建现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乏、民生、就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解决好我省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厅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当前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实际,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建设工作中积极采纳。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在组织编制、审查或审批各类城乡规划时,都将其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落实,要求各类规划要对城中村的建筑及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方案和拆迁安置方案,重点考虑改善城中村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综合安排城中村各项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重构与提升。由于面临着历史遗留多、拆迁安置难、改造资金筹措困难、村民抵触情绪大等问题,我省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合理引导作用,我厅下一步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进度。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村民居住环境、城市景观、城市风貌以及土地房屋产权等问题,牵涉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因此,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来统一协调和运作。改造项目虽然涉及部门较多,但随着机关办事效率的提高,内部程序的逐步简化,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速度也将逐步加快。我厅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配套建设、关注民生,强化管理的原则,从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出发,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使村民真正享受“同城同等”的市民待遇。
    二、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指导作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用于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对城郊农村进行统一规划,避免出现新城中村。加快各地区城乡规划的编制进度,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进度,达到对城中村以及城郊地区农村的全覆盖。严格规划执行力度,加强对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综合调控作用。
    三、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过程实施方案,做好拆迁补偿工作。认真做好城中村土地和房屋确权工作,通过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统一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或村集体经济参与城中村项目的改造,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合理确定拆迁房屋的补偿方案和标准,保证被拆迁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城中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将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区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同时,下大力气解决好城中村改造中的居民就业问题。我厅将会同省财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完善城中村居民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参与城中村改造的企业因地制宜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岗位,解决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失地农民及时进行再就业教育,让其转变观念,更好的融入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更好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话:65361225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