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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要求尽快落实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补偿费》的建议 邱育斌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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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琼土环资函〔2004〕284号 B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416号的答复
   
    邱育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五指山是我省热带雨林集中分布区,也是我省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琼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为我省中部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探索解决中部地区生态保护资金来源的问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为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贡献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是非常必要的。为推进生态省建设,汪啸风书记要求省统计局进行绿色GDP核算体系的调研,与此配套,我们正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对用水区等生态环境受益区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利用经济调节手段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的使用者、开发者和消费者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资源,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使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做出贡献的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功能区得到适当的生态补偿。
    但是,建立与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生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既要满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又要考虑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我省已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议将生态补偿费调研列为2004年环保调研选题,争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把海南作为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地区,在生态补偿费征收主体和客体、征收范围和标准、生态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因此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之前,给予琼中县生态保护资金补偿还不大可能。
    目前,我省多方筹资加强中部地区国家和省级的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已编制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上报国家,争取国家支持。同时,我省也将在退耕还林、沼气建设方面给予中部各市县资金倾斜。今后,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我省仍将重点把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分年度把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投入,保护好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为全省人民造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中部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王清奎
    联系电话:6530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