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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提高海南省中医院行政级别的建议 林天东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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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东委员:
    您关于提高省中医院行政级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琼办发[2000]62号文)明确提出,要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地位、作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条件,分类分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目前,虽然因相关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大部分事业单位还暂时保留行政级别,但改革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省人民医院现仍为副厅级,省中医院亦应维持为正处级。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编办事业编制处 张云
    联系电话:653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