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东委员:
您关于提高省中医院行政级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琼办发[2000]62号文)明确提出,要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地位、作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条件,分类分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目前,虽然因相关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大部分事业单位还暂时保留行政级别,但改革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省人民医院现仍为副厅级,省中医院亦应维持为正处级。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编办事业编制处 张云
联系电话:653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