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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闻报导真实性的建议庄子通等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200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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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宣函[2004]9号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41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庄子通等委员:
    您等14位委员提出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闻报导真实性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新闻失实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目前,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行业管理
    我省报刊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规定,对违反新闻管理条例的行为,包括严重失实的报道都做出违规处罚,直至撤消报刊刊号。
    二、自律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最近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海南省新闻工作者自律公约》中都明确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实事求是,深入调研,认真负责,全面客观公正,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反对“有偿新闻” 等不正之风,不利用报道谋取私利,不利用批评性、揭露性报道敲诈勒索;不刊播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等。如发现新闻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新闻主管部门和记协举报。
    三、教育、培训
    2003年,我省开展了新闻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今年,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部署,我省新闻战线正在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简称“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工作,对报刊社领导、新闻从业人员、大学新闻专业教师等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认真查找新闻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消极腐败现象,依靠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新闻队伍整体素质。
    自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诞生那天起,新闻真实性问题就一直是新闻界在谈论而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它不仅需要学术界正确的界定,新闻主管部门制定有效的措施,新闻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的素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04年4月9日
   
    联系人:海南省委宣传部 张春明
    电 话:6533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