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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尽快修建五指山路、嘉华路未施工规划路段的提案 梁振发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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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4]23号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第0391号提案的答复
   
    梁振发委员:
    关于《修建五指山路、嘉华路未施工规划路段》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五指山路、嘉华路未施工路段属于海口新城区(原旧机场)内规划路段,海口新城区整体规划方案还没有通过规划审批。因此,五指山路、嘉华路未施工路段目前还无法实施建设。以上两路未施工路段与海口新城区整个片区的规划路网建设需要同步进行,待该区规划审定后,我们再把情况及时向您反馈。
    此复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