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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我省治理超载超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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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9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我省治理超载超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认定治超标准的问题
    2009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明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执行以下标准:(一)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轴计算,下同);(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四)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六)虽未超过上述5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可见,我省治超是有统一认定标准的。
    二、关于交通和交警治超“相互矛盾”的问题
    从2009年以来,交通和交警部门一直联合治理超限超载,
    对我省违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查处,并逐渐形成体制化和常态化。所以,交通和交警治超没有矛盾,是统一的。
    三、关于治超执法部门混乱的问题
    治超是一项浩大的社会交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国家治超领导小组就由九个部委组成,我省治超领导小组也有十三个部门组成。在治超工作中,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要求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8号)精神开展工作,任务十分明确,没有出现职责分工混乱问题。
    四、关于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治超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海南乃至全国,治超工作还面临重重困难。如山西省,每年治超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出台一系列地方法规,路政治超执法队伍7000多人,公路治超站点190多个,真正做到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但还是难于实现标本兼治。目前,我省治超法制不够健全,货物装载、货运车辆管理等源头监管严重缺位,这是制约我省治超工作的突出问题。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加快,我省新一轮经济建设热潮将兴起,一批基础设施和开发项目将相继开工,随之而来的大型和特大型运输车辆也将日益增多,将给我省带来治超压力。但是,我省将加大治超力度 ,一抓到底,力保公路不受损坏。
    五、关于治超宣传工作的问题
    2009年我省开展治超“百日行动”以来,省治超办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一是常态宣传;二是专题宣传;三是网络宣传;四是举办治超专题讲座;五是录制治超专题片;六是召开治超座谈会;七是举办“治超杯”有奖知识竞赛;八是举办治超好新闻评选活动;九是编辑出版《治超简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使我省治超宣传工作形成常态,家喻户晓,为治超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关于汽车超载自动阻断技术的研发建议
    据了解,重庆的左汝慧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专利,是一种实用新型汽车超载自动控制器。它是利用光电原理,通过传感触头对汽车载重后车箱与地面距离的变化量进行检测,然后经传感检测电路、油路控制电路再指令增设在油路中的电磁开关对汽车的油路进行通断控制,从而达到对汽车进行超载自动控制的目的。该实用新型的控制效果不受汽车行驶过程的影响,且可在除轿车外的各种车辆上通用。这些高科技手段的推广和应用,一般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我省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如国家有关部门向全国推广,我们将按照国家治超领导小组的要求推广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黄文会 6534223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