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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海南省药品储备应急预案"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6-2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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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海南省药品储备应急预案"的建议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海南省药品储备应急预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出建立我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的建议很好,符合我省中长期医药储备发展的需要,对我省加快建立完善的医药储备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医药储备是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时医药物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证。目前我省尚未制定和实施医药储备制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品供应主要采取阶段性应急储备方式。如在发生“非典”、“甲流”期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卫生厅指导下积极应对,动员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承担预防救治药物储备,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储备“达菲”等药物,基本保证了我省抗击“非典”、“甲流”的药品供应。
    因未建立完善的医药储备制度和财政保障的长效机制,在应急期间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储备都是无偿储备,增加了我省医药储备工作的难度和药品应急保障的风险。为切实保障应急药品供应,建立药品储备长效机制,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已经做了部分基础工作,目前我厅正在联合上述部门起草《海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并适时报省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再次感谢贵委对海南医药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王有生 0898-6522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