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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国际旅游岛建设应在东部规划建设生态型城市带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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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游岛建设应在东部规划建设生态型城市带

   
   
   
   
   
   
   
    琼土环资函〔2010〕777号 B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国际旅游岛建设应在东部规划建设生态型城市带》的提案收悉。经商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您委在对当今城市发展趋势和城市带(群)发展规划的系统研究的前提下,结合我省东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创新性地提出国际旅游岛建设应在东部规划建设生态型城市带的设想,并对该设想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该提案提出的规划建设海南东部生态型城市带,对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二、从城市发展趋势来看,城市带(群)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最终结果。我省东南部的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城市,从城市发育形态、基础设施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和生态环境条件等方面,均具备规划建设生态型城市带的条件。但城市的发展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城市带(群)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我省东部生态型城市带的规划建设,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破市县行政区域界限,协调各有关市县、有关部门,做好东部生态型城市带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研究充实城镇发展产业支撑,并做好与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省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的协调衔接。
    (二)借鉴生态型城市带的发展理念,结合东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做好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优化我省东部市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为我省东部生态型城市带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三)继续加强我省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东部市县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为我省国际旅游岛和生态型城镇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感谢您委对我省国土环境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高昌海
    电话:6523605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