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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急需立项建设那大至西线高速公路金牌立交高速公路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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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第三次会议 第018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急需建设那大至西线高速公路金牌立交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公路项目,按照“以省为主,受益市、县分担”的原则组织实施。县道及以下项目由省政府按规定给予项目拨款安排补助、奖励资金,仍有资金缺口的,由市、县政府承担。各市、县未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根据省政府关于事权下放的精神,县道及以下项目实行市县政府储备制,即凡要求省政府补助的新建、改建公路项目,由市县政府负责设计、征地、拆迁,做好项目储备,向省政府申请补助资金。省政府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融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最后由市、县政府负责实施。
    对于你委提出的“关于建设那金(那大—金牌立交)公路(儋州、临高出口路)的建议”,我厅从全省经济、社会、人口发展及路网规划的角度认真分析研究,“十二五”、“十三五”主要建设“田”字形高速公路网中间的竖线和横线。同时,省发改委邀请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亦已分析那金公路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认为规划和建设时机还不十分成熟,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彭翀 6534364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