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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改建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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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第三次会议 第0177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改建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是该公园与省道乌那线连接的道路,是通往黎母山森林公园旅游区的必经之路,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中部地区旅游公路网,促进中部地区旅游产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设计里程22.5公里,目前采用的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6m,路面宽度5m,项目投资估算为3250万元,其中省林业局称国家发改委口头承诺安排1500万元,拟向省政府申请安排1750万元。为改善中部山区的旅游交通环境,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和黎母山森林公园旅游业发展,建议按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路面结构厚度不低于15cm级配碎石+18cm水泥稳定层+22cm水泥混凝土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提高公路建设标准和国家发改委正式文件确认补助资金1500万元的前提下,我厅初步同意将该公路建设项目列入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经初步审阅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项目设计文件,并与省林业局、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沟通,我厅认为,根据我厅所提交资料,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承担单位(三亚市测绘院)尚不具备公路设计资质,且设计文件不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要求。建议项目业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路面结构厚度不低于15cm级配碎石+18cm水泥稳定层+22cm水泥混凝土的技术标准重新开展设计工作,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环评、用地、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等审批手续,将前期工作(立项、工可、初步设计)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再向省政府申请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彭翀 6534364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