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促进我省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3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金融工作办公室 | 2010年10月18日 |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促进我省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 海南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员会《关于促进我省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建议》(第0170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09年我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由省财政厅具体负责我省农业保险工作。2009年我省试点险种有10个:橡胶树风灾保险、香蕉风灾保险、生猪保险(含能繁母猪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尖椒保险、长豆角保险、露地西瓜保险、渔船全损保险、船东雇主责任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露地西瓜保险是2009年新增的险种。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7915.24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1834.64万元。橡胶树风灾保险保费收入4800.3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480.15万元;香蕉风灾保险保费收入599.4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119.88万元;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收入774.02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619.22万元;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收入7.42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5.93万元;渔船全损保险保费收入824.8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427.6万元;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含船东雇主责任险)保费收入909.3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181.86万元。 全省农业保险赔款支出(不含未决赔款)3373万元,其中橡胶树风灾保险支付赔款896.14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8.67%;香蕉风灾保险支付赔款572.0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95.44%;能繁母猪保险支付赔款1465.92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89.39%;渔船全损保险支付赔款218.07万元,占保费收入的26.44%;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含船东雇主责任险)支付赔款220.8万元,占保费收入的24.28%。 二、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一)关于增加财政补贴问题。我省财政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资金支持是在认真测算费率及财政补贴比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农户的投保意愿及投保能力确定的,在实际执行中,可据实追加财政补贴。总体来看,财政补贴力度呈现逐年加大的趋势。2010年,我省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幅度总体上升,特别是橡胶树的保费补贴由2009年的50%提高到75%,水稻的保费补贴由70%提高到75%,最大限度农民的投保成本。根据2010年试点规模测算,保费收入总额为15051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8436万元,占比56.05%,较2009年上升7.82个百分点,财政保费补贴占比年均增长率为19.59%,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年均增长率为80.69%。 (二)关于增加农业保险险种问题。我省地处热带亚热带,林木、瓜果、蔬菜、牲禽等农业品种繁多,极易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客观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保险需求。基于农业生产的可保性及当前我省财政实力的考虑,农业保险试点险种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全覆盖,须量力而行,应在认真总结和完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今年,我办将配合省财政厅和海南保监局,在现有险种的基础上,安排保险公司参与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农业保险专项市场需求调研,督促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新险种。 (三)关于增加保险保障问题。在2009年之前,渔船全损保险仅在投保渔船全部毁损的情况下,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支付赔款,因磕碰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保障范围过窄。2010年,渔船全损保险更名为渔船保险,增加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回港口避风的渔船因风浪造成的损失也可获得保险经办机构的赔付。同时渔民险的补贴份数提高至5份,每个渔民获得的保险保障金额也提高至15万元。 (四)关于增强保险经营方式灵活性问题。原有的种养业、渔船、渔民三个共保体经营方式不变,并根据共保人的意愿,对共保份额作了相应的调整。2010年增加独保经营的模式。逐步实现“多个经营主体、多种经营方式”的农业保险体系的主要目标。 感谢贵委员会对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 金融 保险 答复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