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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整合组建我省大型担保公司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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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66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总商会):
    贵单位《关于整合组建我省大型担保公司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78家,注册资本金共计25.53 亿元。2007年以前成立32家,注册资本金9.32亿元,2008年成立8家,注册资本金1.52亿元,2009年成立32家,注册资本金11.14亿元,2010年成立6家,注册资本金4.5亿元。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1亿元(含)以上的有6家(其中2010年成立3家),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有5家(其中2010年成立3家)。
    在我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起步时期,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的批示于2005年10月和2006年4月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9000万元分两批对全省18个市县给予每个市县500万元5年免息借款,用于扶持市县成立担保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绝大部分市县均将这笔借款资金用于担保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市县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借款到期后,若省政府没有新的决定,省财政厅将按照借款承诺函收回借款。资金收回后,将按照省政府的决定安排资金。
    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业务,必须要有一批具有专业业务素质的人员才能开展业务。目前,我省各市县的担保机构人员组成专业素质尚不高。并且,我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机构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已经有部分企业性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机构如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信联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鉴于此,将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这项专业业务交由担保机构运作,更加有效和合法。
    2010年1月16日,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2010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琼府[2010]5号),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对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注册资本两倍以上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的担保机构给予资本金注入或借款支持。
    此外,根据2010年5月14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明确省财政厅为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婧,65305018
   
   
   
   
   
   
    主题词:经济 金融 担保 答复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