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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扶持推动药谷园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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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推动药谷园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发展的建议

   
   
   
   
   
   
    琼土环资函〔2010〕824号 B
   
    对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党派团体
    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经济建设•工业)
   
    省工商联(总商会):
    您会提出的《关于扶持推动药谷园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口药谷工业园工业废物控制和处理情况
    (一)实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为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海口药谷工业园制定了严格的项目入区条件,对企业设置了较高的入区门槛:一是以化学合成方法生产原料药的项目和企业不能入区;二是以植物为原料,采用提取、萃取工艺生产中药制剂的项目和企业不能入区;三是工艺中大量使用氯仿、丙酮、甲醇以及其他有机溶剂生产药品的项目和企业不能入区。为此,海口药谷工业园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制药工业园区情况不同,现有企业生产工艺、使用的原料较简单,目前未建有以化学合成方法生产原料药的企业,生产过程中可回收的废液、废渣极少,污染物排放较少。
    (二)落实“三同时”制度。制药企业和一般的工业企业不同,各制药企业生产制造的药品种类繁多,所使用的原料亦不相同,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的成分也不同,各制药企业之间产生的污水水质、浓度及特征污染物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海口药谷工业园已建的制药企业,均对产生的生产废水单独处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
    (三)推行综合利用和专业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海口药谷工业园积极开展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从废渣中回收有价值的资源,如废活性炭经再生后可以回用、硫酸钙废渣可制成优质建筑材料等。对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含废液),除回收综合利用之外,必须运至区外进行处理。对于属危险废物的,须做好暂存和管理工作,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目前海口药谷二期污水收集管网尚未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未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还有许多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园区内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发展缓慢。随着入园企业不断增加,给园区的环境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
    我们将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深入了解制药企业和制药废液、废渣利用企业之间的联动运作机制,做好详细规划,完善药谷园区内相关工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引进适合制药废液、废渣回收利用企业和工艺技术,切实扶持推进我省药谷园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制药企业的生产废液、废渣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切实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您会的提案对今后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衷心感谢您会对药谷园工业废物再利用配套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七月九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蓝雄 6523607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