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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尽快在海南设立一定数量的外币自由兑换窗口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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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60号提案的答复
李幼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海南设立一定数量的外币自由兑换窗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银行授权企业办理外币代兑业务、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审批或备案,但外币兑换地点、分布、数量等均由银行或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截至2010年5月,全省可提供外币兑换服务的兑换点有468个,其中,具有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网点385个,遍及全省各市县;外币代兑点83个,主要设立于涉外酒店、机场、旅游点、高尔夫球会、主要商业区等。上述网点基本满足了全省对外交往中本外币兑换的合理要求。
    外管局海南省分局采取了以下有利措施,进一步促进全省外币兑换便利化,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一、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外币兑换审批备案时限。《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6号)规定,外汇局办理银行外币代兑备案的行政许可时限为30日。外管局海南省分局特事特办,加快材料审核、场地考察等流程办理进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
    二、推动外汇指定银行全面拓展个人结售汇业务。据统计:全省可办理个人外币兑换业务的银行网点有385个,占银行分支机构总数的31.2%,仍有一定业务拓展空间。外管局海南省分局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全面拓展个人结售汇业务,并在网点区域布局上提出指导意见。
    三、指导外汇指定银行合理布局外币代兑点。银行和企业的趋利性决定其代兑点分布倾向于个别高回报地区,导致代兑点分布不均。外管局海南省分局通过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鼓励和支持银行将外币代兑点设到各个市县,争取代兑点覆盖到全省各主要旅游景点、商场和餐馆等,实现住、食、娱、购一体化。
    四、加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机构培育力度。外管局海南省分局积极培育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机构,使之与银行外币兑换业务形成有效互补,先后选择海航投资咨询公司、海南海控艾西益商务咨询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进行培育。2010年6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海航投资咨询公司已获准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其营业网点拟于8月底前开业。
    五、严厉打击外汇黑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外管局海南省分局加强与公安、反洗钱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黑市交易、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开展了各类专项和常规性检查17次,处罚、收缴入库罚没款金额为7.4万元,有效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步深入,外管局海南省分局将继续扶持外币兑换机构的发展,拓宽外币兑换渠道,建立方便快捷、服务高效、多层次的全省外币兑换市场体系,全力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婧,65305018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金融 外币 兑换 答复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