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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完善我省特殊教育体系 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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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省特殊教育体系 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

    A
    琼教基〔2010〕76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完善我省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对我省特殊教育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今后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十分感谢贵委对海南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特殊教育起步较晚。建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全省广大特教工作者努力和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下,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十五”期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积极实施《海南特殊教育“十五”规划》,我省的特殊教育又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省特殊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如贵委在提案中所分析的问题,很切合实际。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是政府职责所在。因此,我们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要求。
    一、做好“十二五”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目前我省的特殊教育学校比较少,难以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要求。为改变这一状况,我厅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已做好规划,省发改委已批准并报教育部,“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建三亚、儋州、乐东等市县各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建扩建省特殊教育学校、海口培智学校、文昌和临高特殊教育学校。形成东、西、南、北、中都有特殊教育学校,更加方便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三亚特殊教育学校已在建设中,儋州市、乐东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用地已规划好,待资金到位,即可以动工。
    二、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不仅需要各个部门的关心和帮助,需要社会的关心理解,而且需要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因此,今后我们一定要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都进一步认识到,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不仅是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我们要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特殊教育事业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在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对残疾学生少年儿童的资助力度,让他们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目前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中小学生,不仅都能享受政府“两免一补”的政策,而且还能够享受到政府生活上的补贴,但是由于物价的上涨,补贴费用比较低。目前,我们正在起草有关报告,争取财政增加补贴,让残疾学生能进得来,留得住,安心学习。关心和帮助残疾学生的成长,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慷慨解囊。因此,我们今后要通过积极的引导,政府的鼓励,媒体舆论等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使社会捐赠成为时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捐助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使社会弱势群体共享国家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特殊教师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程度较高的特教队伍,对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至关重要。“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力度,尤其是重视特殊教师的技能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鼓励他们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李如荣,联系电话:65232270
   
   
   
    主题词:教育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