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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保护海南“水源林”刻不容缓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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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南“水源林”刻不容缓

海南省林业局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0140号提案的答复


 


第一界别小组(J01):


你小组提出的关于《保护海南“水资源林”刻不容缓》的界别提案(第01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地处热带北缘,是我国热带天然林面积最大和最典型的省份,现有天然林面积989万亩,其中200多万亩是保存完好的原始热带雨林。海南的热带雨林具有世界性保护和研究价值,国家林业局及许多国外援助项目都在我省设立科研考察,因而也被国内外专家誉为热带生物“基因库”,是大自然的宝库遗产,是自然的杰作。海南省的热带雨林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了保护海南珍贵的热带天然林资源,海南省人大、省政府决定从199411日起全面停止天然林的采伐。1998年我省11个森工企业被国家列入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国有林区及其周边688.5万亩天然林划为天保工程禁伐区。1999年海南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生态省。《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规定,全省森林覆盖率至2005年要达到55%,至2015年达到60%20047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 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提出至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的奋斗目标。2009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


2009年来我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生态省建设取得进展。全省植被覆盖度高,森林面积达200.7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1.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9.2%。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特别是“水源林”的保护,保障森林的生态功能,近年来我局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切实加强天然林的管护。突出抓好全森林资源数据二类调查和数据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档案,完成全省天然林、公益林的定界立碑工作,面积496.3万亩,立界碑4050个。


二、积极探索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省级财政补偿重点公益林投入,从2008年起,将全省规划的1345.78万亩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实施补偿,5年时间将我省现行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从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20元,去年已提高到每亩每年11元;同时自2008年起用5年时间将我省现行财力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在现有200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6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实行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三、严格规范林木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依法审批直属单位林木采伐申请,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14宗,批准采伐林木蓄积量5.66万立方米,出材量4.24万立方米,收取育林基金38.8万元。


四、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出台征占用林地审批办法,定期召开联审会,按照优先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原则,依法审核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35宗,其中,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6宗,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944亿元。


五、强化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58起,行政处罚58人,没收非法木材44.3立方米,没收非法所得1.7万元,行政罚款4.9万元。


六、继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力度。全省共受理各类案件667起,破案590起,破案率88.5%;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76人次;查处陆生野生动物3793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只。收缴林木树木1170.25立方米,珍贵树木561株,野生植物19662株。收缴财物价值总计87.39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7.37万元。


七、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贯彻实施新《森林防火条例》,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用火和火源管理,切实抓好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火设施设备,抓好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2次,同比下降47.5%,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实现连续16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目标。


八、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防治椰心叶甲、薇甘菊和桉树枝瘿姬小蜂。主要采取释放寄生蜂等生物防治为主、以挂包法等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开展防治工作。全省累计生产寄生蜂61377万头(其中姬小蜂51303万头,啮小蜂10074万头),椰心叶甲寄生蜂防治的疫树已经达到320.28万株,占全省疫树的95.7%,椰心叶甲防治达到国际水平。


九、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紧紧围绕“稳步推进、提高质量、巩固成果、兑现政策”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工作。1、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严格兑现补助政策,巩固成果规划建设,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工程检查验收,作业设计和档案管理以及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规范;2、完成全年2.5万亩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任务,其中儋州市1.3万亩,昌江县0.4万亩,乐东县0.8万亩;3、完成全省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复查工作,抽查面积61232.7万亩;4、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和水务厅认真做好2008年和2009年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5、认真做好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确保政策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兑现给退耕农户;6、加强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将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尝试点机制试点省,将9个山区市县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将尖峰岭等七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全国生态补尝试点”;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中也提出:加快推进以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三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程建设。2015年,在稳定森林覆盖率60%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森林质量。退化土地(水土流失、沙化、采矿破坏)恢复率达到70%,生态公益林覆盖率达到23%。全国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这些意见和内容对加强海南“水源林”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你小组在提案中的三点宝贵建议将会被采纳到海南省林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具体建设内容中,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实施。


 


 


 


 


                      OO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林业局 苏文拔 65360295


抄送:省政协提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