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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范我省医疗机构住院医师培训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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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医疗机构住院医师培训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贵委对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相当到位,对我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建议也相当具体。这将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改进培训体制,建立政府立项、财政投入、基地医院培训、全社会招考与分配的住院医师培训体制”问题。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省医疗卫生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我厅对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逐步建立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今年4月份我厅已成立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制订了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由省卫生厅、部分市县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代表及专家组成。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成立,为在我省尽快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为使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统一培训目标与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标准等,做到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参照天津市、北京市等相关省市成熟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完成了《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考核办法(试行)》、《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的起草工作,现正对上述文件广泛征求意见,拟近期下发执行。
    二、关于“引进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体系”问题。
    (一)今年2月份和4月份,我厅已两次组织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人员参加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举办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与管理培训班的学习。从今年开始,我们计划先将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的试点单位,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要求,由各三级医院向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评估、认证的阶段工作,最终确定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根据试点情况,条件成熟后再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扩大到二级医院。
    (二)自2010年起,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都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从业医师原则上派往国家级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医师在省内省级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先招收在岗的单位人做试点,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到社会人,逐渐建立医学毕业生一律进入培训基地培训而不是直接分配到各个医院的制度,最终实现住院医师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三)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3+X培训模式。在省内先开展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条件成熟后再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以参加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医疗实践为主。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住院医师完成此阶段培训并考核合格,可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有资格申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关于“强化政府职能”问题。
    贵委提出的“强化政府职能”两个方面的建议非常好,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并逐步完善。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相关政策和财政的支持是关键。我们在《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中做了如下规定:①各级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②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原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个人医疗费用等由原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负责培训学员的夜班费、加班费等。③省财政对培训学员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用于住房、交通、学习用品等;提供培训经费3000元/人/年,据实结算。④自2015年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须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考试。
    目前,国家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如写入《执业医师法》、与职称晋升挂钩和学员报酬等。我们将作为医改的一项主要工作,积极向前推进,争取今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谢谢贵委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希望贵委今后能继续关注与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科教处 周代锋
    联系电话:6538835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