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司函【2010】38号
省司法厅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党派团体第0080号提案的复函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我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必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抓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法律明灯
近年来,我厅与省法宣办一起,认真开展创建“法治示范校园”活动,确定每年9月21日至27日为学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为全省1560余所中小学校、17所大专院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在全省各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学习“互动教育”活动、现身说法活动、家庭法律教育活动等适应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实施“为了明天”工程,进一步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力度,建起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2008年上半年,针对我省青少年吸毒、寻衅滋事等原因引发的治安案件频繁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以及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的特点,我们大力深化校园普法工作,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了“法律进学校”工程。工程期间,共有3592所学校开设法制课堂,2563名业内人士受聘兼职法制副校长,14754名学生法制宣传员充实校园普法力量,82900册读本赠送学校,13005条普法标语营造校园法制氛围,9678期墙板报拓展校园普法新园地,3163场普法图片巡展震撼学生心灵,97场“现身说法”敲响人生警钟,2054场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热情,32604次法制主题班会拉近学校与社会的距离。通过工程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促进了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学校依法管理水平提高。
二、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亲身经历为未成年人解决涉法问题指明一个正确途径
我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切身体会领悟解决涉法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每人每年为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至2件;二是组织律师参与“12348”法律咨询和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大型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鼓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私奉献,甘愿为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些做法得到了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许多律师主动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多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绝大部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能尽职尽责,体现出了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有效地维护了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对及时化解未成年人的法律纷争,引导未成年人依正确途径解决涉法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进监狱,努力提高未成年犯文化素质,为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奠定良好文化基础
我省琼山监狱加挂未成年犯管教所牌子,是我省唯一一所收押未成年犯的监狱。一直以来,未成年犯处于国民教育规划之外,未成年犯普遍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文化水平很低,这给他们接受法制教育,接受人文熏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未成年犯这一的状况,省监狱局专门安排一名分管副局长带领局相关处室和琼山监狱领导进行了多方面的调研,积极与省、市、区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得到了海南省教育厅、海口市委市政府和海口市、区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2010年3月,海口市委、市政府把全省未成年犯教育纳入了国民教育规划。此后,为推动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加强了组织领导,与挂钩学校共同成立了义务教育教学点管理委员会,解决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备,制定管理制度。2010年3月22日,全省在押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在琼山监狱正式开课, 100多名失足少年再次进入课堂,告别了我省未成年犯未列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积极配合挂钩学校抓好文化教育的同时,省琼山监狱还专门挑选了具有教育工作经验的民警担任政治和法律教员,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与文化教育同时促进。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开学几个月来,各项教学工作开展顺利,有条不紊,未成年犯普遍反映良好,未成年犯的亲属对自己的孩子能够在监狱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感到高兴,对自己原来疏于管理、教育也进行了深刻反省。
四、大力加强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犯正常人格培养,为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社会新人打牢思想防线和职业技能基础
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其转化为正常的社会人。青少年犯罪有各方面的原因,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其犯罪的主要原因。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就是要对他们进行补课,使其重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重新回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上来,这既是社会的希望,更是家庭的希望。未成年犯由于年龄相对较小,阅历相对较浅,具有较大的可塑性。根据未成年犯的身体、心理特点,我厅在严格管理中,突出抓好未成年犯正常人格的培养:认真抓好未成年犯的法律常识教育,解决他们懂法、守法问题;开展传统文化进监狱,用中华传统的伦理道德启迪他们的孝心、爱心;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极大的消除了未成年犯的在改造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及各类心理问题;抓好监区文化建设,使他们在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中进行改造;开展多方位的帮教活动,使他们感受亲人、社会的温暖,加速改造的步伐;抓好职业技术教育,开设印刷、手工制作、电子配件加工、烹饪、汽车维修等职业技术课程,为他们回归社会,顺利就业打下良好基础。以上种种,使他们感受到如同重新回到了学校,未成年犯在这里将学会如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如何做一个父母的好孩子。
总之,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上,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更多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通力合作。我厅将一如既往地全力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职能,积极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为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一O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