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文函〔2010〕206号
对省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A)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设海南大剧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海南大剧院十分必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等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填补了我省无省级图书馆、省级博物馆的空白,我省文化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目前我省文化设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特别是缺乏高档次的文艺演出场所,制约了我省高水平、高质量、高制作的文艺演出。贵委提出建设一个满足我省高档次文艺演出的海南大剧院十分必要。
二、我省已在海南文化公园内建设省歌舞剧院。该剧院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完成的重点惠民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个1250座大型剧场及其演出辅助用房和省歌舞团、省群艺馆等单位办公场所和文艺活动辅导用房。该剧院内设剧场声学、舞台灯光、舞台机械系统,以综合歌舞演出为主,兼顾其它演出和会议功能。该剧院预计今年6月建成,建成后我省将拥有一个声学环境和舞台机械、灯光等硬件配置与国内同类剧场相比达到先进水平的剧场,基本达到贵委提出的海南大剧院建设标准,可满足我省高水平、高质量、高制作的文艺演出。
感谢贵委对我省文化事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财务处,温华川,6535193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