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规范我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2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国土厅 | 2010年8月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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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建议
琼土环资函〔2010〕904号 B 对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党派团体第0061号提案 的答复(经济建设•工业)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十分重视,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促进了再生资源行业的规范发展。我省也出台了《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但是,总体来说,我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上还处于废旧资源回收领域,废品加工刚起步,多数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主要问题:一是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偏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二是缺乏国家和地方资金和技术投入,行业技术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行业基本上是以个体经营和小企业为主、经营分散,资源集中规模化程度低,大部分经营者没有能力引进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三是工艺流程落后,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四是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缺乏深度加工的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较小。 目前,我省存在问题制约了再生资源行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你会提出的规范我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促进我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利用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在制定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突出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内容。根据我省再生资源产出量、产出种类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布局,设立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对回收点送来的废旧物资进行聚集、分拣、加工、交易、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全过程实现无污染、无害化,建成较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 二、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准入、环境淘汰和排污许可证三项制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选址,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通过严格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不符合规划、污染严重的企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三、制定奖惩政策。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或者在信贷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技术来进行再生资源的加工再利用和处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要取缔。 四、加大再生资源利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再生资源利用重要性的认识。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及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政策法规,加强对循环经济示范区、示范企业的宣传,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意义的认识。 非常感谢你会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蓝雄 6523607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