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东方市感城镇陀头村委会三个自然村移民搬迁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先后到了海南省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市市政府、移民服务中心进行了广泛调研。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溉)工程是“十一五”期间我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已于2006年1月批准该项目立项建设。海南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项目法人)编制上报的《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溉)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基本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溉)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编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规划内容、深度符合要求。为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保证水库移民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水平,满足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开展大广坝二期(灌溉)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陀头村委会三个自然村的搬迁安置工作已纳入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溉)工程移民安置基本建设项目,并将道路交通、水、电、学校等问题纳入规划一并解决。
为了加快陀头村委会三个自然村搬迁安置工作,2010年4月9日东方市移民服务中心制定上报了详细的搬迁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选址、住房与户型、建设经费等内容,东方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项目非常重视,决心很大,在广泛酝酿 的基础上有望今年下半年全面启动搬迁安置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移民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我们时刻在关注着水库移民的切身利益,也在多方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和关注移民事业,积极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维护库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