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我省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个问题,省编办和我厅正在进行调研,待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结合全省医疗改革方案的实施,重新制定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准入条件,我省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有望在年内得到解决。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 胡大明 65388323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