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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逐渐淡化海南高考优惠政策意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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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渐淡化海南高考优惠政策意识的建议
D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第0414号提案的答复
   
    吴琼开委员:
    您《关于逐渐淡化海南高考优惠政策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提案中对改变我省教育落后的现状、提高教育质量问题的几点思考和建议,值得我们沉思并促使我们在工作中加以重视和改进。有关标准分(即你提案中提及的“转划分”)的转换和使用问题,我们想借此机会向你作如下说明。
    标准分制度是国家教育部要求我省加以实施并在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的一种成绩报告。海南于建省前隶属广东省管理的时候,就一直实行这种标准分制度,海南建省以后继续实行标准分制度至今。2007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领导还要求我们要坚持实行这一制度。
    我省之所以一直坚持实行标准分制度,主要原因是为使高校的招生录取更加公平公正。因为这种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优点:
    一是这种标准分使用的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考试统计量表。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正在使用。
    二是考生成绩通过百分等级和正态化处理以后,使各科不同难度的考试成绩具有可加性和可比性,使考生的标准总分比不进行标准分转换而仅仅将各科原始分成绩简单相加得出的总分,更加科学和合理。
    三是事实上对不同考试难度的卷面成绩直接采取相加办法是一种误差较大的报告成绩方法,就像不同国家的货币,货币的面值相同但因汇率不同,货币的价值就不同,如果只是简单地把不同国家的货币相加得出货币总值,这种相加的结果肯定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我省多年来实行的标准分制度是把考生不同难度的各科高考成绩进行难度等值转换而得出标准分单科和总分成绩,以此作为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可以说这种成绩报告制度是公平合理的。
    我省多年来使用高考标准分转换,已得到老百姓及考生家长的认可。
    我们每年在高考评卷和录取结束以后,为发挥高考评价作用,均给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各中学提供考生的卷面原始分成绩。对每科、每道题的难度、区分度、平均分进行统计分析,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学决策参考。此外我们还收集整理当年全国各科的考试成绩资料,以及不同高校录取时的投档最低分,提供给我省各中学总结教学经验,查找教学差距,促进学校追赶教育发达地区,提高我省的基础教育水平。可以说,我省虽然实行标准分制度,但仍使用原始分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还是存在的。
    要改变我省基础教育的现状,提高我省的教育水平,既需要教育外部的支持,也需要教育内部的努力。
    首先,教育的发展有赖于经济发展并给予长期支持。我省各级政府近几年对教育的投入虽然不少,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的教育基础仍然很薄弱,落后面还很大,且发展十分不平衡,必须在持续加大投入和各方长期努力下,才能解决教育的落后现状,赶上发达地区。
    其次,教育内部要加强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两个积极性,树立赶超意识,付诸赶超的行动,这一点我们正在努力。
    再则,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重视教育,把社会、家长、学校的积极性一齐调动起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为孩子的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冯浩,联系电话:652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