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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及处罚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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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及处罚的建议
林明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及处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图片、宣传资料、宣传车等手段,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据统计,共进入行政村2731个、社区460个、企业(单位)1376个、学校3601个,家庭191267个。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出动警力和社会力量165280人次,车辆4200台次,设置宣传站点874处,开展活动1768场次,摆放宣传展板8650块,悬挂标语横幅2662条,张贴宣传画50770张,发放传单、小册、卡片等资料765400份,开讲交通安全教育课1520次,受教育群众达到520万人次。制作固定宣传警示标牌、图画、橱窗、专栏380个,组织大型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8次。同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加强了与新闻媒体单位联系,及时报道反映交通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动态,全省共在各媒体发稿2000余篇。交警总队在海南省电视台开设《红绿灯》电视栏目,在《法制时报》开办了“红绿灯专刊”集中播放事故案例、宣传交通法规,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从而使广大市民知道出行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规范问题
    为加强我省交通监控执法工作,2008年8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规范》。今年4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重新修订出台了《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固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向社会公示,并设置测速警示标志牌,移动测速时要提前设置测速警示标牌,这些举措基本得到落实,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关于全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检查问题
    今年4月,按照公安部《关于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市县对全省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详细的实地检查,对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台帐,并针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监控设备取证不符合标准,监控执法工作不符合程序等问题,要求基层逐一进行整改和规范。从总体情况看,我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虽基本符合公安部、省里的有关规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正在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监控执法的处罚问题
    我省监控执法工作始终坚持贯彻公开、公正、文明、效率的执法精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省交警总队的有关工作规范要求,各市县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时须公开明示、有效取证、必须通过邮寄发出违法通知书,并提供网站、电话等查询方式,确保交通违法的查处符合程序。另外,所有交通违法的处罚裁量皆严格依照《海南省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确定的标准,由计算机系统裁定生成,执法的民警基本上没有自由裁量权,保证了违法处罚的统一尺度。今年4月1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制定出台了《海南省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及处理规定》,明确了适用于教育或警告放行的13种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执勤民警对符合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后放行,较好地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严相济政策。交警总队还将年内全省交通违法处罚量要减少10%,罚款的总量要减少10%,警告教育的总量要增加10%,这三项指标列入执法考核的硬指标,努力实现交通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关于科学限速问题
    道路的限速必须是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由交通、公安管理部门根据道路设计时速、道路通行条件、实际通行状况及交通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设定的。近两年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开展调研,合理调整了省内部分干道的限速,受到了各界的普遍好评,今后我们将持续深入地开展实地调查摸底,争取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的建设资金,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杨 铮 联系电话:66708027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