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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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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管理的建议

   
   
    A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68号提案的答复
   
    陈嘉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好。加强乡镇街道管理是进一步提升我省乡镇的整体形象,也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我厅一直都非常重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力争打造环境优美、和谐发展的乡镇人居环境。
    一、加强对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我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全省各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积极组织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省所有乡镇均已编制了总体规划,部分乡镇还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我省各乡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规划依据。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各市县政府一起,加强对乡镇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做好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近几年,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各市县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配套,用于全省小城镇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厅与省财政厅认真做好各项资金安排工作,及时跟踪该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目前,全省204个乡镇中,只有海口市(共23个镇)、三亚市(共6个镇)和儋州市的3个镇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所”,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5.6%,大多数乡镇都没有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五届三次会议精神,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我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变我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和技术力量非常薄弱的现状,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问题的通知》(琼编办[2009]20号)要求,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将明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由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不另设村镇规划管理机构。
    四、加强我省文明生态镇(农场)创建工作。为加快我省乡镇文明建设进程,我省2009年村镇工作的重点是以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为载体,每个市县重点抓好一个创建文明生态镇示范建设试点,其中省级示范镇(农场)试点项目10个,县市级(农垦系统)示范建设镇项目27个,打造一批具有热带海岛特色风情的生态宜居小城镇。集中安排资金,重点用于建设和改造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硬化、排水设施、人行道、路灯、绿化、环境卫生设施及户外公共活动场所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小城镇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乡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〇九年七月五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