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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措施的几点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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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措施的几点建议

   
    A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的答复
   
    符永中委员:
    您的《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措施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该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此,我厅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代拟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府于2008年11月19日公布施行。
    根据《意见》确定的方针政策,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撬动岛外市场购房需求,又通过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双限商品房等的开发建设,着力缓解本省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一、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使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实现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均增长1平方米。 从2009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2年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对其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对于中等收入家庭,其不属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收入水平又难以购买商品房。《意见》提出,海口、三亚以供应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结合发放住房补贴解决职工居民的住房问题;其余市、县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采取多种形式解决职工居民住房问题。《意见》还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开发建设的政策。
    二、个人购房者可获税收、公积金等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意见》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暂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购买时间以购房发票的时间为准。 其余优惠还包括:从今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从《意见》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本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已按规定缴纳契税的居民,由纳税所在地政府按其购房款总额的1%予以补贴;个人购买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手续费暂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全省统一为3元/平方米;本省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居民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房贷款最长年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海口市、三亚市为50万元,其他市县为30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二手住房贷款最高年限20年,最高金额为30万元。本省居民住房装修,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装修标准暂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三、有利于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
    《意见》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套数过半时开始预征。而原来的规定是一开始销售就要征收,这实际上可以让企业的资金流动更加有效。《意见》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按下限的标准,意味着部分房地产企业可以少交5%。以上是我厅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提出的合理性建议!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发改委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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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措施的几点建议
符永中委员:
    转来《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措施的几点建议提案》(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03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首先对你密切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你提出的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一揽子建议,我们认为符合海南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借鉴作用。
    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适时采取了一揽子有效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抓住机遇,大力争取新增中央投资。为有效抓住中央新增投资的重大战略机遇,我省提前策划和储备项目,精心筛选和申报投资计划,积极赴京跟踪和反馈情况。经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已争取到四批新增中央投资48.18亿元、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两项合计77.18亿元,对加快民生规划项目的有效实施、推进东环铁路、大广坝二期工程、小妹水库、红岭水利枢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帮扶中小企业发展。2008年底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开展了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需求调查,建立了担保机构月报制度,启动了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对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的补贴奖励工作,组织了“担保机构市县行”、“民营100成长之路”等专题融资服务活动,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成长。三是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旅游、房地产和热带农产品三大产业发展。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旅游经济平稳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行动计划”、《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2009年海南热带农产品促销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力促三大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087万人次,同比增长5.3%;房地产开发投资114.77亿元,同比增长37.2%,房屋销售面积21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瓜菜种植面积、单产、销售收入和农民收益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四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近年来,我省在财力还很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民生、社会养老保险、教育等方面投入明显加大。在全国“率先免除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率先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率先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提前一年免除农业税“,”提前实现工资标准统一加浮动70%的目标”,“提前两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上半年一般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2倍、教育支出增长30.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97.8%。“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本岛居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统计数据显示,我省上半年GDP同比增长9.4%,经济运行企稳回升,整体表现好于预期。
    三、总体看,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实现了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但世界经济衰退的趋势尚未好转,我省工业生产仍然低速运行,出口仍下降,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挑战仍较多。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经济工作方针,充分吸收你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认真做好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适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建议,解决好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刘通
    联系电话:65339700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