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提〔2004〕23号 B
海南省教育厅
对政协四届二次会议03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孙达远、王毅武委员:
你们关于《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独立学院,建议停办或停止招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校目前尚无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院。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当初是按民办新机制建立的一所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但在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下发后,我厅即着手规范对海南大学旅游学院的管理,要求将旅游学院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撤消董事会,注销旅游学院法人资格等,目前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感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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