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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立与发展农村、农业的农民合作组织 王毅武等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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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农议字〔2004〕28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委员
    提案第0322号的答复
   
    王毅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与发展农村、农业的农民合作组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年代较早,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实行包干到户经营体制后,为了解决单家独户不能承担的农业经营项目,农民们自由自愿地组合起来,将有关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组成了经营联合体,并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今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990年至1991年,结合以完善农村“三大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经济社集体资产管理)为内容的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在全省开展的有利时机,省农业厅提出在全省普遍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农产品销售运输专业协会。乘着这股东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象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特别是在文昌、琼海、万宁、澄迈、琼山等市县,发展较迅速,此后,在每年召开的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农业厅领导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工作都进行了总结,对这两项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县进行表扬,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了布置。1998年以来,在每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都提出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03年6月份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对积极培育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等工作又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强调。
    在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之下,至2003年底,全省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48个(成员在10人以上的才算),其中专业合作社231人,专业协会49个,专业联合社68个;按产业划分,种植业184个,畜牧业23个,渔业105个,其他36个;按社员所在区域划分,村内174个,乡(镇)内153个,县(市)内18个,省(区、市)内3个;按兴办 方式划分,农民牵头227,企业牵头9个,农技部门牵头15个,乡村干部牵头70个,其他27个。社(会员)总数13750人。带动农户总数128317户。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我们计划今年在全省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0个,发展组织成员1000人以上,带动农民新增10万人以上。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素质,在引导、培育、支持、服务和管理上下功夫,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的结合,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激活一方经济,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推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李平、邹海平、丁赛珠、游长江、史贻云、符华儿、李仁君、王为民、童石军、符和积、蔡小惠、漆绮慧、詹长智等委员。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农经处吴岳海。
    联系电话:653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