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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采用人工湿地治理乡镇生活污水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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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人工湿地治理乡镇生活污水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采用人工湿地治理乡镇生活污水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委关注我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十一五”以来,为落实生态立省目标和节能减排要求,省委、省政府加大了环保设施建设力度。2008年2月22日,召开了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动员大会,提出了“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城镇都必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建设目标,在省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自2008年起至2010年3年内拿出10.1亿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市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省“十一五”规划的28个污水处理项目中,除海口江东、三亚红塘湾、三亚湾新城3个项目正在落实建设条件外,其余25个项目均已按计划时间要求开工建设,中央和省级投资已落实10.4亿元,预计2010年上半年全部建成投产。
    为加快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我委计划近期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专项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分期分批逐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
    你委提出的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治理村镇生活污水方案,我委认为对加快启动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与你委保持密切联系,认真研究并吸收你委方案。
    再次感谢你委对我省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望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何兆智
    联系电话:65364223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