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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农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存在的问题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3-2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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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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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农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存在的问题”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至2009年3月底,在短短的21个月时间内,全省已有11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18个市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中,种植业626家、畜牧业322家、水产业68家、农机业42家、运销业25家、加工业17家、其它行业14家。入社农户3万多户,带动20多万户农民。入社股金总额达到3.84亿元。18个市县合作社分布情况为,海口市283家、东方市171家、三亚市114家、儋州市113家、定安县60家、保亭县51家、万宁市48家、澄迈县46家、屯昌县37家、文昌市35家、琼海市33家、琼中县33家、乐东县22家、陵水县18家、五指山市16家、临高县16家、昌江县14家、白沙县4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之快超出预期。有多家合作社的产品如荔枝进入欧美市场、蔬菜、木瓜、芒果、猪肉等产品进入港澳市场及国内超市。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省农业厅就开始了法律宣传及扶持发展合作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1月13日,省农业厅牵头,省人大农工委、省发改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口市政府等8家单位联合在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举行“海南省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活动月”启动仪式。并召开各市县农业局长会议,布置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市县都采取贴标语、挂横幅、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宣传法律。3月份,省农业厅从省委党校及海南大学聘请两位教授分赴18个市县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讲座,培训市县、乡镇两级合作社辅导员。6月份,省农业厅组织18个市县农业部门成立比赛队伍在海口开展学习法律竞赛活动,6支优胜队在省电视台进行决赛比赛,电视台将比赛实况两次进行播放。
    2008年,省组织部培训中心培训各市县村一级干部,农业厅派员给村干部上了六期法律培训课,澄迈县委党校举办四期村干部培训班,农业厅派员给村干部上法律课。海口市农业局及各区专门举办有全体镇干部、村干部、部分村小组干部参加的法律培训班,农业厅也派员到培训班宣讲法律,不间断的培训乡镇、村委会、村小组等三级合作社建设辅导员。
    二、深入指导合作社规范工作。从2008年开始,省农业厅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就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上日程。肖杰厅长亲自带队到合作社进行考察,对合作社的规范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示。海口市、琼海市、定安县、三亚市、保亭县都有举办合作社长培训班,邀请农业、工商、税务等单位专家到培训班上课。要求合作社要把规范运作,创品牌工作当作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
    三、制定扶持政策,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作有关部门的常态工作来抓。2008年6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农信社联合社联合发出《关于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意见下发后,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文昌市、琼海市、定安县、保亭县、陵水县等市县都拨出专门经费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2008年底,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农业厅起草了《海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建议稿,2009年将上报省府法制办及省人大审议。《办法》对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及规范工作都有很多新的建议。
    四、农业厅加大了对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2008年、2009年都安排一定资金扶持示范社进行培训及品种改良工作。从2009年开始,畜牧发展资金开始安排支持养猪合作社,而且扶持力度逐年增大。
    五、向农业部、省人大及时反映合作社的热点问题。2008年8月,省农业厅在6个市县进行调研时,合作社负责人提出11个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期中有税务证登记收取费用(中央2009年1号文件已宣布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证收费规定)、合作社每个月上报财务报表、每年由公司收取200多元网上申报费用、技术监督局办理合作社法人代码证收取148元费用、合作社每刻一枚公章收费280元等。2008年9月份,省农业厅将11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上报农业部,请求农业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同时将这11个问题向省人大农工委反映,希望省人大向国家人大反映,通过人大的监督尽快解决问题。为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部门在竭力工作。
    2009年,省农业厅除了在上述五个方面继续开展工作外,还与省商务厅、省银监局联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超市、金融机构启动对合作社信用贷款等工作。
    尽管如此,但与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农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合作社的发展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和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脚踏实地,努力工作,逐步扶持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很多的农民闯市场,加快致富步伐,为促进我省农村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吴岳海,653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