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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要求五指山市看守所搬迁的提案 王永兴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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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公函[2004]293号
    对海南省政协第四届第二次会议 B
    委员提案第0292号的答复
   
    王永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五指山市看守所搬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五指山市看守所改建的可行性已经五指山公安局书面请示,2003年初由省发改厅指派有关单位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我厅也做了行业意见,同年3月发改厅批准同意立项。另外,近几年来我厅也多次与省发改厅等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支持解决。如果在看守所现址上拆建确不适宜,我厅认为具体做法应是:先由五指山市发改局与公安局书面请示,要求迁建,然后由省公安厅商同省发改厅指派有关人员再次对五指山市看守所迁建进行可行性研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经常监督我们的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
    二O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海南省公安厅办公室 薛根强
    联系电话:6531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