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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争取国家资金加强海南长臂猿保护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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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取国家资金加强海南长臂猿保护工作的建议

   
    B
    琼林函〔2008〕386号
   
   
    海南省林业局
    对省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396号提案的答复
   
    毕光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争取国家资金加强海南长臂猿保护工作的建议”(第0396号),现答复如下:
    海南长臂猿为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仅存19只生长在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列为全球最濒危的25种灵长类动物之首。198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府批准建立霸王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辖面积2139 公顷。1988年,国务院批准霸王岭长臂猿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辖面积为6626公顷。2003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办函[2003]58号文)将海南霸王岭保护区管辖面积扩大至29980公顷。198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府批准设置保护区派出所,1992年海南省编委下文将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3人,管理机构为海南霸王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霸王岭林业局管理。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设办公室、科研科、保护科、社区事务科、公安派出所,已建立东二、南叉河、青松等管理站。共有工作人员63人,其中财政编制13人,天然林保护工程开支人员50人。保护区人员中,大学本科毕业5人、大中专学历5人,所学专业分别为野生动物学、植物学及经济学等。
    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20多年的保护管理工作,海南长臂猿种群数量自1984年的9只发展到2008年的20只,种群数量有所增长,24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为3.4%。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海南长臂猿种群主要承受和面临如下威胁:一是偷猎盗砍仍然存在;二是栖息地破碎,亟待恢复 ;
    三是管护力量和执法能力严重不足 ;四是科研水平落后。为了解决当前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促进海南长臂猿种群的迅速发展。今年我局已经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
    1、请求省政府解决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级别和人员编制的问题。霸王岭保护区自2003年得到国务院批准面积从6626公顷扩大到29980公顷后,人员编制和日常经费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依然是原来的13个编制和每年五十万的经费;并且保护区的行政级别只是正科级,非常不利于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调。因此,我局已向省政府上文,要求将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到68名。
    2、加强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今年5月份,我局已拟文上报国家林业局,请求在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海南长臂猿研究中心,为副厅级的事业单位,隶属国家林业局,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由国家林业局解决,这样将完善保护区的科研监测体系,提高保护区的科研能力和监测水平。
    3、成立海南长臂猿俱乐部。长期以来,为了保护和恢复海南长臂猿的种群数量,使其远离濒危的边缘,中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科学团体都积极地投入到海南长臂猿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科研工作。但是,保护海南长臂猿这一濒危动物是一项长期而且艰苦的工作,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关心和参与,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在政策、法律、资金、技术、教育和宣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的努力。为了能够填补海南长臂猿在保护、科研项目、社区宣教、改善海南长臂猿的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计划在近期成立海南长臂猿俱乐部,以“保护海南长臂猿及其生态环境,拯救濒危物种;促进生态教育”为工作目标,长期向全世界发出“关心海南长臂猿,关心人类自己”的号召,常年开展海南长臂猿的认养、捐助活动,联系志愿者及收费,通过向社会集资,为海南长臂猿的保护、宣传和筹集慈善资金建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4、大力开展社区共管工作,共同保护好海南长臂猿。霸王岭保护区周边社区涉及到四个乡镇二十多个村庄,偷猎、盗伐现象依然存在。霸王岭保护区通过开展了社区共管工作,建立一个有效的共管机制以及开展保护区、社区的能力建设和意识培养,使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形成有效的社区共管网络,形成有利于保护区和社区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林业局 陈康 65374429
    抄送:省政协提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