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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禁止街道摆买或摊贩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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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街道摆买或摊贩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
    第0371号提案的答复
   
    宋世锋委员:
    《关于禁止街道摆买或摊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街道摆买或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是城市管理顽疾。为了加强治理,我市城管执法部门每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集中整治。特别是2007年,占道经营作为市人大主任会议第一号督办案。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我市城管执法部门认真办理,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一类道路管死、二类道路管理严、三类道路管住的目标,分四阶段对全市74条一、二、三类道路实施整治,并顺利通过了市人大的检查,得到市人大的较高评价。但是,由于占道经营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适宜海南气候条件的特点,违章经营反复性大,难以巩固整治成果。为此,2008年以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以巩固和发展整治成果为突破口,以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迎接建省20周年与奥运火炬传递等重大活动为契机,以确保主要市区、主要路段占道经营查处率100%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占道经营整治。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群众的城管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开展对市民群众的教育与对违章行为者的教育。对广大市民的教育,以宣传占道经营对城市管理的影响与危害为切入点,使广大市民了解占道经营对城市环境的消极影响,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与环境意识,自觉入店入场购物。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者的教育纠正,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讲究执法方式,倡导执法队员实行 “三先一不”,即先告知、先教育、先纠正,首次违规不处罚,纠正违章行为。通过对广大市民与违章者的双方教育,引导正确的消费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对我市城管执法的认同感,为深化占道经营整治成果奠定了基础。
    二是集中力量整治,深化和发展整治成果。今年以来,市、区执法队伍出动10654人次,车辆865台次,查处占道经营摊点1825宗,拆除各类占道经营亭类35个,整治天桥15座。并多次集中市、区执法队伍,调整整治力量,对龙昆南路中国城一带、海垦路、南沙路、国贸三横路占道经营整治反弹问题,对白龙路、海府一横路、美群路、美祥路至省委办公大院等敏感重点路段以及占道经营钉子户,采取分别制定方案,逐个突破的方式,按照教育纠正初次违章、严查重罚钉子户的原则,教育取缔和严厉查处了一批违章行为,使占道经营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开展联合执法,发展整治成果。今年3月份,由我市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联合市工商、卫生部门组成专门执法队伍,以海府路、美舍河、蓝天路、解放西路、万绿园、大英后路等路段或区域周边为重点,开展饮食大排档专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市容环境。
    三是深化分类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在一类道路管死、二类道路管严、三类道路管住的目标定位下,进一步细化一、二、三类道路划分标准与管理要求,明确一类道路43条、二类道路86条、三类道路110条;实行一类道路禁止摆卖、二类道路有限摆卖、三类道路规范摆卖。为加强示范路段的辐射带动作用,要求每个区分别自选建设5条示范样板路。每条路段根据所属道路分类,按照分类管理标准统一管理,并注重总结管理经验,进一步探索道路分类管理模式,为推广占道经营管理经验成果做准备。为从源头上杜绝店外摆卖行为,去年12月下旬,我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市卫生、海口工商部门对32条道路临街店铺经营进行执法检查,对66家摩托车维修店、34家水泥经销店予以登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逾期未整改的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大排档和小摊点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177份,取缔3家,有36家经整改后重新发证,13家责令其转产,10家店铺责令停业整改一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规范了临街店铺的室内经营,有效遏制了店外摆卖行为。
    四是深化规范引导,坚持堵疏结合。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管理原则,坚持以严格控制一类道路为根本,在二、三类道路有限疏导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建立了秀新街、海盛路、国贸三横路、八灶路、海甸岛沿江五西路、红城湖周边等路段15个疏导点,做到以区为主,管理重心落实到基层,实行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品种、统一垃圾收集,使占道经营得到合理疏导和规范管理,解决占道经营困民扰民问题。
    五是创新管理模式,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了执法队员岗位责任制,按面、线、点实行责任包干,定岗、定人、定责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了市容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占道经营检查评分细则,量化评分标准,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巩固整治成效。创新协议管理模式。以整治博爱路店外摆卖为试点,出台扶持政策,推行协议管理。联合市工商、环卫部门与博爱南路店铺商家签订“门前包干责任书”385份,采取降低或免除工商管理费、卫生费及户外广告招牌管理费或给予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等奖惩措施,鼓励经营业主参与门前包干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推广试点经验,我市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协议内容,增强协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并统一印制,在各区示范样板路上推广使用。
    此复。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 系 人:李少梅,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