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将婚前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8年9月26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将婚前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63号提案的答复
   
    王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对我省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冲击巨大,我省婚前医学检查率目前处于极低的水平,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在我省也刚刚起步。从目前情况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还处于一个推广的过程,需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优生优育意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将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给予财政补助当然是惠民利民的好事,我们乐观其成,但目前地方财政恐有一定难度,由卫生部门调剂资金来支持此项工作更有困难。从政府层面看,各级政府已安排了大量资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工作,目前能否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支持此项工作,一要靠多方面的努力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二要看经济的发展情况。另外这项工作推进如何,其影响因素也不只是经费问题,如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部分省市实行了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但婚前医学检查率仍然很低,其原因及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我们相信,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会逐步增加,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补助经费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基妇处 张 巍
    联系电话:6538835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